鋼結構既有建筑需要進行地基基礎加固的原因大致有下列幾種情況:
(1)由于勘察、設計、施工或使用不當,造成既有建筑開裂、傾斜或損壞,而需要進行地基基礎加固。這在軟土地基、濕陷性黃土地基、人工填土地基、膨脹土地基和土巖組合地基上較為常見。
(2)因改變原建筑使用要求或使用功能而需要進行地基基礎加固。如增層、增加荷載、改建、擴建等。
(3)因周圍環境改變而需要進行地基基礎加固,如地下工程施工可能對既有建筑造成影響、鄰近工程的施工對既有建筑可能產生影響、深基坑開挖對既有建筑可能產生影響。
(4)古建筑的維修而需要進行地基基礎加固。
2、與新建工程相比,既有建筑地基基礎的加固是一項技術較為復雜的工程。因此,必須遵循下列原則和規定:
(1)必須由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和有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來承擔既有建筑地基和基礎的鑒定、加固設計和加固施工,并應按規定程序進行校核、審定和審批等。
(2)既有建筑在進行加固設計和施工之前,應先對地基和基礎進行鑒定,根據鑒定結才能確定加固的必要性和可能性。